中国专利费资助申报表
申请类□ 授权类□ 编号No:
专利(申请)名称 |
| ||||||||||
专利(申请)号 |
| 授权日 |
| 申请日 |
| ||||||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情况 | 尚未实施□ 正在孵化□ 已产业化□ | ||||||||||
实施总效益 | 销售收入: 万元;利税 万元。 | ||||||||||
申 请 人 |
| 电话手机 |
| ||||||||
地 址 |
| 邮编 |
| ||||||||
所属县(区、市) |
| 联系人 |
| ||||||||
申请资助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 ||||||||||
经审核资助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 ||||||||||
申请人签章 | 审核人签章 | ||||||||||
(个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注:1、须提交审核的申报材料:
(1)专利申请费用资助须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专利局开具的缴纳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收据;
(2)专利授权费用资助须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国家专利局开具的缴纳年费收据;
(3)专利(申请)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本人本市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利(申请)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利(申请)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申请)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2、受理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区龙井路1号(市科技局4楼4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