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科技系统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经梳理,我市科技系统共有1项行政权力涉及的2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现将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办理行政事项的行政机关 | 行政事项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证明事项名称 | 出具证明的单位 | 备注 |
1 | 省、市两级科技部门 |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 行政确认 | 企业场地面积证明材料 | 房地产管理部门及房屋租赁方 | |
孵化企业资产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 |
相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主意愿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相应行政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仍旧需要提供办理该行政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