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景德镇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及社会团体等,围绕医疗卫生领域中的重大需求与关键问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示范。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开展2024年度景德镇市医疗卫生领域自筹经费项目的征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范围领域
(1)医疗新技术、新模式研究
重点支持重大疾病诊疗防治技术,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技术与产品攻关。支持重大与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发现、溯源和变异研究;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测与预警防控和诊治、中药新药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精准医疗、微创与介入治疗、智慧医疗的研究示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免疫治疗新技术应用研究;生物医用材料及移动诊疗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新一代临床用生命组学技术的研发;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研究;医养结合治疗模式研究;老年康复与护理技术研究;社区卫生适宜技术的研发、推广与评价等。
(2)中医药创新发展技术
支持中医传承、挖掘与创新,推进中医药与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围绕疑难杂症、新发突发传染病等开展中西医诊治协同研究;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技术研究;中医药疫病防控技术研究。
二、申报的条件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技术或经济目标;
(2)申报单位应当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能力,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负责人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无医疗不良行为记录和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4)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科学性强。原则上不受理支持范围领域以外的项目;
(5)已承担医疗卫生领域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3份
(2)提供证明项目水平的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纸质版)
(3)其他辅助项目申报的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受理及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医院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直医院由市卫健委审核推荐,审核完成后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将所申报的材料(含电子版目录)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在立项前,各申请单位和市科技局需将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五、管理科室
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系人:艾旺飞 程璐瑶
联系电话:2182015 18779819356
景德镇市科技局
2024年10月10日
赣公网安备:360202020000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