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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景德镇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11:08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省委科技委员会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系列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的工作部署,系统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布局,提升平台基地创新效能和服务能力,助力景德镇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景德镇市出台了《景德镇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广大创新主体了解《方案》主要内容,提升《方案》社会知晓度,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不断发展,在集聚创新资源、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在平台建设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平台基地功能定位交叉重叠,存在重复建设、创新资源分散的现象;二是少数平台基地运行低效、空转,没有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应有的功能;三是平台管理体系不够统一,不同部门建设的平台缺乏统筹联动,与省级 “四横四纵” 平台体系衔接不够紧密;四是平台动态进退机制不够完善,考核评价结果与平台支持、保留调整挂钩不够充分。

省委科技委员会对全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规范化建设、体系优化作出统一部署,省级同步建立平台基地 “白名单” 管理、“四横四纵” 分级分类体系架构。为对标省级制度体系,统筹梳理全市平台资源,开展查重清理、优化整合,淘汰低效平台,集中创新资源,压实各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动态调整的平台管理机制,更好支撑陶瓷、航空、精细化工等 “1+2+N” 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创新发展,我市制定出台本《方案》,对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开展清理规范,是优化区域创新体系、激发创新平台活力的重要改革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政策依据

《江西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实施方案》、《江西省厅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以支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为核心,强化全市平台基地统筹布局,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标省级平台 “白名单” 开展查重清理优化整合,打造契合我市产业特色的优质平台基地,形成布局优化、分级分类、定位清晰、支撑有力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体系。工作遵循四项原则:统筹布局,上下衔接;需求牵引,聚焦特色;分级负责,协同推进;动态管理,优化提升。

(二)体系架构与功能定位

对标省 “四横四纵” 平台体系,将市级平台基地划分为四大类别,实行白名单目录管理:

基础研究类:以重点实验室为代表,主攻前沿技术研究,产出原创科研成果,集聚高水平科技人才,夯实产业创新理论与技术根基。

技术创新类:以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为代表,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赋能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以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代表,承担成果中试熟化、创业孵化、示范推广职能,打通科技成果转化 “最后一公里”。

条件保障类:以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代表,开展仪器共享、检验检测、数据服务,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创新配套保障。

(三)清理查重规则

明确通用规则、高校科研院所适用规则、科技企业适用规则,作为本次清理规范刚性执行标准。

通用规则。一是就高不就低: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领域方向,同时建有市级与厅级、省级及以上平台,只保留最高层级平台,市级平台予以撤销或整合。二是人员少重叠:平台主要成员与其他平台成员重叠率不超过 20%,同一科研人员最多在 2 处平台任职,超标限期整改。

高校、科研院所适用规则。同一领域方向、同一功能类别,最多布局建设 1 个平台基地;同一学院、研究所,不同领域方向平台原则上不超过 2 个(含共建)。

科技企业适用规则。同一企业同一领域仅可布局 1 个市级平台,领域不得与厅级及以上平台重复;同一企业跨不同领域,各级各类平台累计不超过 2 个。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科技局牵头,发改、工信、教体、卫健等部门组建联审小组,统筹推进查重、清理、规范,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健全平台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提升平台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分类支持。纳入市级规范管理清单平台,各主管部门配套倾斜支持政策;未纳入清单的平台,不再享受市级扶持政策。四是强化运行管理。压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监测,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和平台保留、调整、政策支持挂钩。

(五)工作安排

分阶段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常态化审批管理机制。

编制规范管理清单:各主管部门参照省级标准完善市级平台建设管理方案,报市科技局备案。

全面评估梳理: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市级平台开展全面评估,形成本系统初步清单。

查重审核确认:联审小组汇总清单开展全域查重审核,形成规范管理清单,备案后正式批复确认。

常态化审批管理:实行每年 6 月、11 月两批次申报审核,主管部门报送拟新批建平台清单,经联审小组审核、市科技局备案后开展批建。

(六)附件

附件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白名单”,明确白名单内平台序列、功能定位、对应管理部门,作为全市市级平台认定、清理、管理的目录依据。

四、主要特色

一是实行白名单目录化管理。对标省级平台管理模式,划定市级科创平台白名单目录,不在白名单序列的不再纳入市级平台管理,实现与省级 “四横四纵” 平台体系上下衔接,破解平台多头设立、体系杂乱问题。

二是刚性查重,严控重复建设。明确 “就高不就低”、人员重叠管控,区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差异化约束条款,从制度层面避免同主体、同领域多头建设平台,破解资源分散、平台同质化问题。

三是压实分级协同管理责任。落实 “谁批建、谁负责”,市科技局总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厘清各部门平台管理权责,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是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闭环。把绩效评价、监测评估与平台保留撤销、政策支持直接挂钩,清理空转低效平台,优质平台集中资源倾斜,实现平台有进有出,推动平台创新能级持续提升,精准服务陶瓷、航空、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创新发展。

关键词:

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白名单查重清理动态管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解读单位: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79821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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