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439/2020-77593

景德镇市科技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9-22 15:39 访问量:

局内设机构职责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指导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负责科技金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推荐和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

(六)贯彻落实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七)贯彻落实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部门、县(市、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十)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一)组织推荐省级科技奖励,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并协调管理,做好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制定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及远景规划,组织协调本市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调研、机要档案、来信来访、保密、宣传、内外接待、后勤和政务服务、网络安全、制订并实施局内章程制度等政务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承担局本级督查督办和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本部门基本建设、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科室负责人:吴玉山

电     话:0798-2182155

(二)高新技术产业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统筹全市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全市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拟订市级科技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科技局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等工作。承担市级科技管理运行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承担落实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有关工作,负责承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评估问效。牵头对接国家和省实验室、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拟定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规划布局、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科技支撑陶瓷、航空、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配合省科技厅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承担科技金融、创新创业和军民科技融合发展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科室负责人:周  玲

电     话:0798-2182082

(三)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和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包括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与交通、现代服务等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基地、园区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承担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等工作,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为安全生产提供科技支持和保障。承担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领域有关科技重大项目的协调调度、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工作。协助省科技厅开展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组织开展科技监督、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科技保密、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洪丽娟

电     话:0798-2182015

(四)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承担统筹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定全市重大科技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行业、领域科技政策制定。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组织起草规章草案,开展普法宣传。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促进金融资本等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全市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遴选、推荐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吸引市外高端科技人才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人才对外开展交流。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承担外国专家引进、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全市科普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维标

电     话:0798-2182012

三、领导分工

张爱芝:党组书记工作。

余少甲:局长,负责局行政工作。

虞    萍:二级巡视员。

董继革: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高质量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科技重大专项、产业招商、行业党建等工作。

邓春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科技金融、党总支、工会、驻村干部管理等工作。

王俊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科技成果与人才科,负责对接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工作。

红耀:二级调研员,协助局主要领导负责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规划、计划编制、研发投入及相关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

袁晓东级调研员,协助局主要领导负责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科技监督、绩效评价、科研诚信、国防动员领域科技等工作。

四、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龙井路1号

联系方式:0798-2182001

五、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中共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798-8295812
    举报邮箱:dkdark@qq.com
    来信来访:珠山区新村北路43号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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