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汤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景德镇本土陶瓷原料发展、提升景德镇陶瓷产业地标性特点的建议 》提案已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如何加快促进景德镇本土陶瓷原料发展、提升景德镇陶瓷产业地标性特点的建议,立意深刻,措施有力,提出的建议内容丰富翔实,可操作性强,对我市推进陶瓷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人才引进、加大科研投入、引入国内头部大院大所科研力量”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专题研究,提出落实举措,现回复如下:
一、持续加大科技人才引育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源头保障
近年来,我局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人才引进培养新模式。一是不断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营造人才发展优渥环境。出台了《景德镇市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景改字〔2022〕3号),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构建先进陶瓷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创新平台体系化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完善人才管理机制等14项改革攻坚任务,从科研管理、科研平台、科技人才、成果转化、科技合作、创新治理等各方面齐头并进全方位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二是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培养高端人才提升科研实力。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申报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人才计划的宣传发动、申报指导、材料初审、择优推荐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近两年来,1位专家入选国家科技创业人才计划,4位人才(团队)入选江西省“双千计划”,6人入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2人入选江西省高层次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培养的人才和项目资金对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提升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我市与大院大所合作,拓展科技合作领域,提升科技合作效能
为建立完善我市与大院大所合作的长效机制,为科技合作提供制度化保障,市科技局草拟并通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大院大所合作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的实施意见》(景府发[2023]1号)文件。《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以国家试验区建设为统领,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等重大需求,推动我市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开展长效合作,着力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不断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实施意见》构建了我市深入开展大院大所科技交流合作的高位推动机制,提出了我市深入开展大院大所科技交流合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深入开展与大院大所开展科技交流合作的保障措施。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与大院大所科技合作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推进大院大所科技合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不断提升科技合作新成效,狠抓落实,营造良好开放创新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千方百计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引领我市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大院大所合作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着力聚焦“四个一批”主要目标,推进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实施产业创新项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深化与国(境)外大院大所、知名企业的科技合作等重点任务的落实,竭尽全力引进大院大所高端人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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