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办事指南编码
11360200014544439C3000106107005
3. 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5.实施依据
(1). 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外专发[2017]40号: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会同国家外专局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由国家外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监管依据
(1). 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领域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用人单位、在华工作外国人、受委托专门机构信用记录形成、归集、公示、使用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7.权力来源:上级委托
8.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政府指定部门
9.实施主体: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10.实施主体性质:受委托组织
11.实施主体编码:
12.审批层级:市级/隶属
13.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5.受理层级:市级/隶属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7.初审层级:省级/直属
18.责任处(科)室 :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19.权限划分
上级委托。
20.行使内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21.行政相对人权利
申请权、知情权。
22.行政相对人义务
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其他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 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3、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5、申请人基本条件: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6、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7、符合外国专业人才(B类)标准; 8、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 :七、申请条件(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二)申请人基本条件1.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外国高端人才(A 类)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3.受理条件
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4.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6.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8.许可证件名称:
9.改革方式:1
10.具体改革举措
无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各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部门依托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常态化开展审批质量抽查;2.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设置在线投诉渠道,各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部门设置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电子邮件投诉、信函投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3.跟踪问题线索,联合公安出入境、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 申请人所持签证(Z 字或 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聘用合同、体检证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提交材料清单:申请人所持签证(Z 字或 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聘用合同、体检证明
3.材料信息
1、
(1)申请材料名称:申请人所持签证(Z 字或 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聘用合同、体检证明
(2)材料类型:纸质、电子
(3)材料形式:原件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材料审查要点
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聘用合同,体检证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 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 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5.申请提交方式:网络提交
6.接收申请的机构:
7.接收地址:
8.提交方式:系统上传
9.传真号码:
10.是否需要实人认证:否
11.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6.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7.中介服务内容: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
2.
3.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十、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 90 日以上的,不含 90 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并现场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3.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4.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 15 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核验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均需核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5.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长期来华工作的,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是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承诺审批时限:20工作日
5.办件类型:即办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3.是否允许减免:否
4.允许减免的依据:
5.减免收费的情形: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无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
(1).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 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 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否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否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审批机关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无
2.通办业务模式:无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
4.是否是35号文中的跨省通办事项:无
5.应用场景:
6.联办机构:
7.办理形式:
8.是否网办:是
9.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10.网办地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fwsx/wgrlhzq/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否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
15.APP办理地址:
16.其他办理地址: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无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fwsx/wgrlhzq/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21.服务渠道: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23.办理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龙井路1号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周六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25.咨询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2182007
26.咨询网址:
27.政务微博网址:
28.监督投诉方式:通讯地址: 监督投诉电话:2182007
29.投诉网址:
30.是否支持预约办理:无
31.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
33.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34.所属业务分类:就业创业
35.业务办理系统: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36.网上支付方式:
37.预约电话号码:
38.网络预约地址:
39.是否免申即享:无
40.是否涉及惠企政策:无
41.问题、解答
问题:境内申请工作许可的条件
解答: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十六、办理流程说明
1、
(1)环节名称:受理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5
(3)办理单位 :景德镇市科技局
(4)办理岗位 :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5)联系电话 :0798-2182007
(6)办理内容:受理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2、
(1)环节名称:审核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5
(3)办理单位 :景德镇市科技局
(4)办理岗位 :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5)联系电话 :0798-2182007
(6)办理内容:审核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3、
(1)环节名称:审批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5
(3)办理单位 :景德镇市科技局
(4)办理岗位 :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5)联系电话 :0798-2182007
(6)办理内容:审批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