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6日
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制定局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以显著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为主线,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扎实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3年是“三清零”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持续实施“三清零”专项行动。2023年,力争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家,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达20家,新建及优化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20家。到2025年,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构建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和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突破,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0%,建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机构,打造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平台。
三、主要举措
按照聚焦重点、全域联动的原则,以科技园区、科创城、创新型市县跃升发展为重要支撑,充分发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区域创新格局。
(一)区域创新协同力升级行动
1.促进自创区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高新区主导产业,引导加大原创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高新区内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和创新联合体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项目;建设一批面向产业的新型研发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促进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加大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力度,聚集一批高素质的创新人才。2025年,高新区在其全国排名持续进位,力争高新区工业营业收入达到110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1.6%。
2.高标准建设科创城
结合景德镇市区域资源优势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基础条件,完善科创城空间和产业布局,着眼未来发展,扶优扶强,突出重点、错位发展,开辟新赛道,重点布局陶瓷基板、陶瓷膜及陶瓷复合材料领域产品,打造氧化铝陶瓷、压电陶瓷两大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载体、科技型企业等向陶瓷园区聚集。
3.做大做强农业科技园区
建设智慧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壮大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科技园区创新主体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开放合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4.推进创新型市县建设
积极推动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名进位赶超,支持昌江区省级创新型县区建设,构建层级分明、功能互补、支撑有力的创新平台体系。加强创新型乡镇的培育,强化基层区域创新能力建设。
(二)创新平台引领力升级行动
坚持把创新平台建设作为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先进陶瓷、航空、医药化工等主导产业,大力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化提升现有创新平台科研攻关能力,进一步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
1.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
配合做好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强化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力争我市省级重点实验室总数保持在4家以上。大力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申报省陶瓷遗产保护与利用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聚焦优势产业需求,新建和优化调整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力争市级重点实验室总体数量稳中有增。
2.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
支持龙头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牵头,布局建设一批公共的、开放的、服务主导产业、重点行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优化提升现有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研攻关能力,争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到2025年,力争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数量稳中有增,新增省级技术创新中心3家,新增市级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基地10家。
(三)技术攻关硬实力升级行动
以重点产业战略需求为导向,建立“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产业集群”链式创新体系,组织科技力量集中进行原创性、集成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攻克瓶颈技术、“卡脖子”技术能量,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积极支持基础研究
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等在景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学科建设,重点面向我市重点产业的应用基础研究,关注、培育相关人才的成长及其科研活动,对具备一定前期基础的应用基础研究给予积极扶持。
2.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聚焦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等重点领域,组织科技力量,大力开展以企业牵头实施的产学研结合等协同创新,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资金的支持,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装备研发等重点领域的攻关和技术突破,并实现产业应用,着力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共性难题,形成更多高水平、引领性和原创性的创新成果,加快实现新技术、新工艺的突破和迭代更新。
3.发挥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
优化联合体运行机制,突出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市场评题”模式。赋予牵头企业对所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经费使用自主权。到2025年,力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若干项,制定若干相关技术标准,开发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创新技术和产品。
4.提高科技成果质量和转化水平
(1)落实成果转化配套措施,催生高质量科技成果。贯彻落实《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科技人员入企服务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国家和省科技奖后备项目的遴选、培育和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优秀案例的收集和推广工作。到2025年,选派50个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帮扶行动,每年遴选出有竞争力的省科技奖后备项目3项左右。
(2)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提升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整体效能。加快培养技术经纪人,壮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队伍。到2025年,力争培育技术经纪人150人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亿元。
(3)组织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江西专场活动,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景德镇落地。参与瓷博会先进陶瓷成果展,邀请国内外大院大所专家携先进陶瓷科技成果展出并洽谈合作。
(4)支持场景应用示范。加快推进03专项试点示范应用,全力打造“智联景德镇”,结合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空天地一体化、区块链、大数据、VR+、工业APP、人工智能等领域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项目,培育一批数字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建设示范应用场景5个。
5.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贯彻落实《关于发展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发挥风险补偿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大力提升“科贷通”运行质效,做好“科贷通”奖励工作,切实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到 2025 年,力争“科贷通”贷款累计发放额突破 10 亿元。
(四)企业创新竞争力升级行动
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强化企业创新全过程主体地位,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科技领军企业持续涌现的发展格局。
1.实施高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计划
(1)培育高科技领军企业。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效应明显、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优势龙头企业,支持建立多种产学研合作形式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研发平台,形成引领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集聚科技人才、科技投入等创新要素的领军创新力量,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与企业创新实力。
(2)优化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培育机制。积极参与我省实施的全省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立独角兽、瞪羚企业后备库,形成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联动培育机制,到2025年,力争推动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25家。
2.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针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结构差的问题,集聚优势资源支持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稳、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全面配合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到 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家。
(2)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学习培训,鼓励有潜力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建立景德镇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对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积极组织申报,对具备发展和培育前景的企业进行持续关注。到202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
3.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投入、有成果的标准,引导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到2025年,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40%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2)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举办创新政策解读培训会,探索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落实力度。到2025年,力争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4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1.5%。
(五)科技人才创造力升级行动
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强化科技人才政治引领,持续优化“青年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引育体系,加大力度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着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1.完善科技人才梯次引育体系
(1)多措并举引进院士团队。积极参与江西智库峰会等活动,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引进院士团队,并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2)加快培育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积极推荐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支持科技领军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科技创新团队。面向科研生产一线和企业,组织推荐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争取入选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作为带头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到2025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省级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5名左右,力争新增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培养市级乡村振兴乡土科技人才10名。
(3)厚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省、市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平台基地、重点攻关课题负责人。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机制,深入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
(4)大力引进海外人才。积极推荐申报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抢抓海外人才回流“窗口期”,加大力度引进“高精尖缺”海外人才。到2025年,力争新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海外人才5人,在景工作外国专家不少于30人。
(5)引聘“科技副总”。配合省厅组织实施“科技副总”专项计划,探索“科技副总”引才机制,引聘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到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2.搭建引才引智平台载体
(1)建设创新引智平台。依托景德镇高校优势特色和各类国家、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搭建引才引智、创新创业的平台载体,着力建设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2)开展引才引智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和用人主体作用,支持各创新主体参加海外人才江西行、海智惠赣鄱、智荟赣鄱等引才引智活动,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重大海外招才引智活动。支持科技人才因公出国(境)培训,对接世界科技前沿,学习先进技术和理念。
(六)科技治理支撑力升级行动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激发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运用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精度的科技治理手段,营造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创新价值充分体现的创新生态。
1.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
以大幅度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为总目标,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动各县(市、区、园区)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持续精准实施创新政策激励举措,切实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多措并举,大力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确保我市整体研发投入有较大的增长,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
2.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1)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布局。对接上级科技计划体系,全面梳理、系统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建立并实施前资助、后补助、分期滚动、科技创新券等支持方式,进一步明晰各类资助方式的主要任务和重点方向,建立全区域、全链条、全主体、全要素的科技计划体系。按照不同类别计划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推行直接委托、公开竞争、“揭榜挂帅”“赛马”“悬赏制”等多元化项目组织方式,建立由行业部门、产业界、专家智库等多方参与的项目指南形成机制,鼓励科技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提出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方向。
(2)推进科技管理改革。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建设完善景德镇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统筹科技计划管理各项业务需求,探索与赣服通、赣政通等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科技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科技数据资源共享。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执行关键节点调度,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和科技报告制度,综合运用年度评估、中期评估等方式,给予阶段性资金支持,完善市级评审咨询专家库。
3.强化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建设
强化科技项目监督,集中力量抓好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平台建设等监督,及时查处科技活动违规、科研失信行为,提高科技项目实施绩效。强化监督机制,及时完善科技监督相关制度,推动业务科室落实项目跟踪管理责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发挥好监督和评估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与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挂钩,营造潜心研究、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到 2025 年,力争科技项目立项前科研诚信审核达到100%,重大项目监督检查达到100%。
4.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积极培育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围绕航空、先进陶瓷、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数字经济等领域,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方式,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5.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探索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探索实行人才举荐制,拓宽人才发现引进渠道。持续开展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大力开发和落实科研助理岗。深入推进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坚决破除“四唯”,让广大科技工作者轻装上阵、心无旁骛,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科技安全治理。加大科技安全风险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强化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科技伦理审查监管。增强引才安全意识,做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跟踪服务。
(3)完善落实科技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景德镇市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拓宽科技政策发布渠道。加强科普宣传,建立普惠共享科普体系。
6.构建开放创新生态
(1)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支持国际科技联合研究,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重点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参加深圳高交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重大活动,支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论坛等。
(2)加强与国内科技发达地区合作。积极与北京、上海、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开展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对接融入G60科创走廊、光谷科创走廊,组织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等在科技发达地区布局建设“科创飞地”。
(3)深化“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大院大所合作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的实施意见》,建立高位推动和协调调度机制,将我市与大院大所开展科技合作纳入制度化运行。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进江西活动,支持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高端创新资源在景德镇建设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中国科学院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在景德镇落地。
四、相关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实施方案对年度科技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统筹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
实施方案确定的科技创新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园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重点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建立年度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三)落实考核评价
改革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强化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把创新成绩纳入对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内容。加强分类指导和评价考核,定期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