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科技助力我市申遗成功。围绕全市陶瓷产业传承创新和转型升级,利用现代智能科技水平推动传统陶瓷产业数智化转型,进一步解决制约陶瓷行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不断壮大先进陶瓷产业。根据《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景财科〔2018〕19号),现就陶瓷产业传承及技术创新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对象: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陶瓷及其配套企业。
2.支持方式:财政补助。
3.支持领域:以成果的中试及产业化为目标,支持领域是①陶瓷材料新技术研发及应用;②陶瓷工艺及技术装备创新;③陶瓷创新创意产品开发及陶瓷技艺传承;④陶瓷辅助配套技术创新。
4.优先支持条件:
(1)企业和技术与产品近三年荣获发明专利,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科技创新平台及其它相关荣誉;
(2)企业获得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产学研结合。
(3)先进陶瓷相关的技术创新项目。
(4)规上陶瓷企业在国家统计年报平台填报2023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
5.限制申报对象:
(1)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20万元及以上资金且未验收的企业;
(2)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企业;
(3)已承担陶瓷产业专项未验收的企业;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规上陶瓷企业在国家统计年报平台没有填报研发投入的;
(6)已连续获得二次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即本次申报为第三次连续申报,需暂停一年),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继续申报:
——已入规上企业库;
——2021年以来企业获得发明专利的;
——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条件平台、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
——申报并实施高校、科研机构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1)、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企业2024年纳税额证明、研发投入统计报表(五经普系统下载),其他与企业、项目有关的佐证材料;材料应完整、整洁,一式两份。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7.申报受理及时间安排:2025年3月23日前上报至县(市、区)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审核后,由县(市、区)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5年3月30日前统一将所申报的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科技局产业科 0798-2182082 周玲、向超前
9.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请到景德镇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网址:景德镇市科技局http://kj.jdz.gov.cn/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诚信承诺书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