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市科技局现就《景德镇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自2026年4月29日至5月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计划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德镇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应清楚表述,并列举建议理由、提供事实依据。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部门:景德镇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8-2182155
附件:《景德镇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景德镇市科技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景德镇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科技委员会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系列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的工作部署,系统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以下简称 “平台基地”)布局,提升平台基地创新效能和服务能力,助力景德镇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以支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为核心,强化对全市平台基地的统筹布局,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标省级、厅级平台基地“白名单”体系,全面开展我市平台基地查重清理、优化整合,打造一批契合我市产业特色的优质平台基地,逐步形成布局优化、分级分类、定位清晰、支撑有力的景德镇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体系,为全市陶瓷、航空、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培塑新动能、打造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上下衔接
严格对标省级、厅级平台基地“白名单”和功能定位,衔接省级“四横四纵”平台体系架构,统筹梳理我市现有平台基地资源,开展全域查重审核,多渠道整合优势创新资源,确保我市平台基地布局与省级体系同频、与产业需求匹配,避免重复建设、资源分散。
(二)需求牵引,聚焦特色
围绕我市“1+2+N”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优化平台基地布局方向,推动平台基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和成果转化瓶颈。
(三)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科技局统筹,压实各主管部门“谁批建、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发改、工信、教体、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市级平台基地的清理规范和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与省级、厅级平台体系的衔接配套。
(四)动态管理,优化提升
建立平台基地动态考核评价和进退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和绩效评价体系,对运行高效、成果显著的平台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对运行低效、功能重叠、偏离定位的平台基地予以整合、撤销或转型,推动全市平台基地创新能级持续提升。
三、体系架构与功能定位
对标省“四横四纵”平台体系,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将市级平台基地按功能定位分为4大类,构建契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的平台基地体系。
(一)基础研究类
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以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集聚高水平科技人才为核心目标,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和技术支撑。
(二)技术创新类
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重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支撑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延伸。
(三)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
布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平台,以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科技成果的技术验证、中试熟化、创业孵化和示范推广,打通科技成果转化 “最后一公里”。
(四)条件保障类
布局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平台,以支撑保障全链条科技创新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创新资源共享、数据服务、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工作,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基础保障服务。
四、清理规则
(一)通用规则
就高不就低。同一法人单位在同一领域方向,若同时建有市级平台基地和省级、厅级及以上平台基地,仅保留最高层级平台基地,市级平台基地由原批建部门按程序撤销或整合。
人员少重叠。市级平台基地主要成员与其他各级各类平台基地主要成员的重叠率不超过 20%,同一科研人员在各级平台基地中最多任职2处,对超比例的平台基地,由主管部门责令依托单位限期整改。
(二)高校、科研院所适用规则
高校、科研院所在同一领域方向、同一功能定位类型(四大类),最多布局建设1个平台基地(含各级平台,以下相同)。
高校下属同一个学院、科研院所下属同一个所,在不同领域方向,原则上布局建设平台基地不超过 2 个(含共建)。
(三)科技企业适用规则
同一企业在同一领域仅可布局建设1个市级平台基地,且建设领域不得与省级及以上平台基地重复。
同一企业,在不同领域最多可布局建设各级各类平台基地不超过2个。
-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发改、工信、教体、卫健等部门成立平台基地联审小组(联审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市平台基地查重、清理、规范等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统筹管理
由市科技局牵头加强全市平台基地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主管部门平台基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平台基地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分类支持
对标省级、厅级“白名单”管理模式,对纳入我市市级规范管理清单的平台基地,各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支持政策,引导创新人才、科研资金、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向平台基地倾斜集聚。未纳入规范管理清单的平台基地,不再享受市级相关扶持政策。
(四)强化运行管理
各主管部门压实平台基地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平台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平台基地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平台基地保留、调整、支持挂钩,倒逼平台基地提升运行效能,保障平台基地规范有序发展。
六、工作安排
(一)编制规范管理清单
各主管部门参照省级、厅级平台基地建设标准,制定市级平台基地建设管理方案,明确功能定位、建设规模、重点领域、考核评估、支持政策等内容,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全面评估梳理
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市级平台基地开展全面评估,摸清建设运行底数,形成本系统平台基地初步清单。
(三)查重审核确认
市联审小组汇总各部门初步清单,开展全域平台基地查重审核工作,协商提出纳入市级平台基地规范管理的清单,报市科技局备案后,由各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确认。
(四)常态化审批管理
后续实行常态化申报审核机制,每年6月、11月前,各主管部门将当年拟新批建的市级平台基地清单报市联审小组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备案,由各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建。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白名单”
|
序号 |
功能定位 |
平台序列 |
管理部门 |
|
1 |
基础研究 |
景德镇市重点实验室 |
市科技局 |
|
2 |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 |
市卫生健康委 | |
|
3 |
景德镇市新兴产业创新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 | |
|
4 |
技术创新 |
景德镇市技术创新中心 |
市科技局 |
|
5 |
景德镇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市科技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 | |
|
6 | |||
|
7 |
景德镇市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 |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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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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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
景德镇市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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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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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景德镇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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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条件保障 |
景德镇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
市科技局 |
功能定位分为“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条件保障”四类。
赣公网安备:360202020000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