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背景与目的
- 背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景德镇市全面推进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景党发〔2024〕8号)精神,加速发展技术市场,推进航空产业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应用。
- 目的:
- 激活技术市场: 加快发展本地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转化机制。
- 聚焦航空产业: 重点支持和引导航空产业领域(特别是发动机、飞控、航电、机电等核心环节及智能、无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方向)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激励各方参与: 通过真金白银的奖补,激励技术交易的受让方(技术需求方/成果应用方)、转让方(技术供给方/成果输出方)以及提供关键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和技术经理(经纪)人。
- 优化创新生态: 营造鼓励创新、支持转化、服务高效的良好环境,提升我市航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 政策内容与核心条款
《细则》明确了奖补的对象、条件、标准、流程及监管要求,核心内容如下:
- 奖补对象(谁能受益?):
- 在我市有实际经营并参与航空产业相关技术交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在我市开展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个人(团队)。
- 具体受益方包括:
- 技术受让方
- 技术转让方
- 第三方服务机构
- 技术经理(经纪)人
- 申报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 合同规范: 技术交易需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书面技术合同(仅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
- 登记认定: 合同必须在江西省计划项目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交易真实: 合同已实际执行,并有技术交易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等支付证明。
- 落地转化: 强调技术成果需在景德镇市“成功转化并落地”。
- 奖补标准(能补多少钱?):
- 资金来源:由受益县(市、区)、园区财政负责兑现,市财政每年统筹因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的本级税收增量部分,按照“限高、不就低”的原则,奖补给相关县(市、区)、园区财政。奖补政策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定五年。
- 申报与审核流程(怎么申请?):
- 组织申报: 由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征集(通常奖补上一年度交易),发布通知。
- 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团队)按通知要求自主申报。技术经纪人奖补需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 材料要求: 需提交申请表、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及登记证明、支付凭证、发票、成果权属证明、非关联交易承诺书等核心材料。服务机构和经纪人需额外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及证明。技术经纪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佣金收取情况。
- 分级审核:
- 初审: 技术交易额 200万元以下,由受益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 复审+现场核查: 技术交易额 200万元以上(含),由受益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复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 公示拨付:
- 公示: 对拟奖补名单公示 5个工作日。
- 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 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由科技管理部门下达计划,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 三、 监督管理:
- 明确责任: 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
- 严格监管: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弄虚作假套取、冒领、骗取奖补资金。
- 严禁截留、挪用奖补资金。
- 严厉惩处: 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停止拨付,追缴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 避免重复: 严格执行“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年度、同一事项已获得市本级或其他县(市、区)、园区财政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本细则奖补。
- 公开透明: 通过公示环节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政策咨询:景德镇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联系电话:0798-2182007
官方网站: https://kj.jdz.gov.cn/(可查询细则原文、下载申报书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