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439/2025-13786

《景德镇市航空产业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09:07 访问量: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落实《景德镇市全面推进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景党发〔20248号),加快航空科技成果在本地验证、孵化和转化,我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核心目标
规范建设:明确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基地的功能定位和准入标准;
加速转化:打通从技术原理验证到产业化落地的关键环节;
资源整合: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创新,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核心内容与条款
     (一)两类载体定义与分工

载体类型

核心功能

概念验证中中心

技术可行性验证(原理验证、原型制造、性能与可靠性测试)

中试基地

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艺熟化与工程化(工艺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验证)

(二)申报与认定条件

  1. 基础门槛
    • 在景德镇市有实体经营场所;
    • 场地≥300平方米,设备原值≥300万元;
    • 建立专家顾问团队(≥5人)。
  2. 差异化要求
    • 概念验证中心
      • 技术团队≥10人(专职≥5人),本科/中级职称占比≥50%
      • 需有3个以上验证项目或服务收入≥1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
      • 具有规范的概念验证服务流程及商业模式,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健全。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
    • 中试基地
      • 技术团队≥8人,本科/中级职称占比≥50%
      • 需有3个以上开放服务案例或收入≥100万元,中试收入占比≥30%
      • 内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高效,有规范的中试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及管理制度,具备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有保护入驻中试基地中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三)申报流程

  1. 自主申报:单位通过市科技局官网下载申报书,经属地科技部门初审推荐;
    ⚠️ 
    重要限制:同一单位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载体!
  2. 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
  3. 公示认定对拟认定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命名挂牌(有效期3年)。

(四)政策支持

载体类型

资金支持上限

概念验证中心

200万元

中试基地

500万元

  1. 资金来源:由受益县(市、区)、园区财政负责兑现,市财政每年统筹因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的本级税收增量部分,按照“限高、不就低”的原则,奖补给相关县(市、区)、园区财政。奖补政策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定五年。

(五)监督与评估

  • 年度报告:载体需定期提交运营情况;
  • 两年评估:市科技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等综合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 动态退出:评估不合格限期整改,一年后复评仍不合格则取消资格;
  • 失信严惩:对弄虚作假单位追回资金、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政策咨询:景德镇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联系电话0798-2182007
官方网站:https://kj.jdz.gov.cn/(可查询细则原文、下载申报书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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