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439/2025-13787

《景德镇市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奖励补助操作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09:07 访问量:

一、 政策背景与目的

  • 战略驱动: 航空产业是景德镇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抢占航空科技制高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航空产业集群,迫切需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 破解难题: 针对航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供需对接不畅、落地应用成本高、转化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本政策旨在通过“真金白银”的扶持,激发创新活力。
  • 核心目标: 建立常态化路演对接机制,促进航空技术供需精准匹配;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景产业化应用,降低转化风险,加速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最终提升景德镇航空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 政策核心内容与条款

本政策主要聚焦两大方面进行支持:

(一) 奖励补助对象:
         在我市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航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 奖励补助事项与标准(均采取“后补助”方式):

  1. 举办航空科技成果对接路演活动:
    • 支持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围绕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主题的单次或系列活动(非企业自身宣传推广活动)。
    • 补助多少? 按活动实际举办费用的 30% 给予补助,单场活动最高补助 10万元。
    • 注意事项: 每个活动主体每年限申报一个活动,不得重复申报。
  2. 参与路演并成功转化落地的航空项目:
    • 支持什么? 必须参加过我市举办的航空科技成果对接路演活动,并在景德镇市成功实现产业化落地的优秀航空项目。
    • 奖补多少? 按项目申报单位因实施该成果转化 新增的研发投入经费(关键点:不含土地、厂房、装修等基建资金)的 30% 给予奖补。
    • 奖补额度: 单个项目奖补金额范围在 100万元至500万元 之间。
    • 项目要求:
      • 成果需具有强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以上,产权清晰。
      • 重点支持领域: 高端装备制造、发动机、飞控、航电、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新能源飞行器等前沿领域,能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
      • 申报单位(一般为成果需求方/转化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超200万元(新建孵化企业除外)。项目新增研发投入需实际发生且不低于350万元(虚报将受惩戒)。
      • 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和公示。

(三) 资金来源:由受益县(市、区)、园区财政负责兑现,市财政每年统筹因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的本级税收增量部分,按照“限高、不就低”的原则,奖补给相关县(市、区)、园区财政。奖补政策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定五年。

(四) 如何申请?(关键流程与材料)

  1.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主体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 组织评审:
    • 路演活动补助:由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 成果转化项目奖补:由科技主管部门按严格程序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景德镇市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
  3. 公示与拨付: 拟奖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受益地科技管理部门下达计划,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4. 申报材料(概要):
    • 路演活动: 申报表、活动介绍及证明材料(签到、照片、议程、报道等)、费用审计报告(优先)。
    • 转化项目: 项目申报书、参与路演证明、企业资质证书、科技成果持有证明、专项审计报告(含新增研发投入)、转化实施总结报告(含应用说明、检测报告、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监督管理

对接路演活动和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补资金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套用、冒领、骗取奖补资金,不得截留或挪用奖补资金,对故意串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停止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并追缴已拨付的资金,同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年度、同一事项已获得市本级及县(市、区)、园区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政策咨询: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人才科
联系电话:0798-2182007
官方网站:https://kj.jdz.gov.cn/(可查询细则原文、下载申报书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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