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景科字【2022】20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439/2024-15862

【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企业科技创新“三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29 10:10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代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企业,开展科研条件平台清零、产学研合作清零、高企认定清零等“三清零”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创新江西”新目标新定位,以企业为突破口,按照“增加总量、提升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推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建设科研条件平台、实施科研项目、培育创新人才、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梯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三年倍增、推进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把调动好、激发好、保护好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放在首位,使创建科研条件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认证高新技术企业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与必然选择。
       2.主动服务。根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千方百计补短板、强支撑,积极有为地做好资源导入、平台构建、机制创新、政策保障等工作,主动引领、激励与帮助企业通过科研条件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走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
        3.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强化全市重大战略导向,优先在先进陶瓷、数字经济、航空制造等领域,选择重点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和主动布局,促进重点产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4.绩效导向。注重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的质量和实效,注重创新成果产出,既坚持因企制宜,务实确定工作目标,一年一个台阶抓推进;又不降格以求,不图形式走过场,坚持工作标准与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
(三)主要目标。

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进一批企业提升成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占比大幅提升,产学研合作氛围浓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活力迸发的企业创新体系基本建立。2022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达30家。在确定的60户左右重点企业中,指导和培育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10—20家。

在“十四五”末期,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150 家,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达1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50家。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企业建设科研条件平台。加强对企业建立各类创新基地和平台的统筹规划和系统布局,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牵头或参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层级分明、功能互补、支撑有力的科研条件平台体系。引导科研条件平台对外开放和共享创新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及应用,加快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二)支持企业深化科技合作。支持企业加强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及成果。支持企业积极融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科技创新一体化,开展高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科技合作。提高重大科技合作项目资助标准,支持市内外高校院所参与我市企业牵头的“揭榜挂帅”项目。持续开展科研人员入企服务专项行动,推动校企信息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人才互用,加速科研成果本地转化,实现校企多赢。

(三)支持企业引才育才。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全职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帮助申报国家、省、市等人才计划。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研发项目,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加大力度落实相关成果奖励、产业化资助、核心骨干人员激励等措施。

(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研发经费统计归集工作;会同税务等部门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后补助等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

(五)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参与编制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坚决破除“四唯”,企业技术专家进入市科技专家库,学历和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注重科研及产业化贡献实绩,注重行业影响及公认。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提高对认定企业的后补助奖励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企业调查。发挥县(市、区)及园区科技部门的积极性,以县(市、区)及园区科技部门为主,采取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有创新发展意愿的企业(重点对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开展调查,做到“四个了解”:即了解企业科研条件平台建设现状及未建原因;了解企业有否开展产学研合作及针对企业需求可能对接的高校院所;了解下阶段企业创新意愿及具体举措;了解下阶段“三清零”推进中,企业存在的具体困难问题。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开展引导及帮扶工作。
(二)建立重点企业库。由县(市、区)及园区科技部门每年年初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推荐辖区企业。经综合测评,最终确定60户左右重点企业,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至少确定10户重点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适时追踪“三清零”工作进展。

(三)明确任务分工。对重点企业“三清零”工作实行领导挂点服务制。每个企业,明确一名牵头负责的局领导、一个责任科室、相关县(市、区)及园区科技部门责任人。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创新服务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力量,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按照“增加总量、提升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一体推进“三清零”工作。

(四)开展实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产学研合作人才推介,技术成果和项目推送,加强申报辅导、台帐规范、科目归集与会计调整指导服务等。通过科技强基,扎实做好研发活动开展、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及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等领域的基础工作。

(五)建立调度会制度。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跟踪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表1:产值1000万以上重点企业“三清零”摸底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所属县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科研条件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情况

规上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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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有的科研条件和设备情况



企业是否开展产学研合作及下一步拟对接的高校院所


企业技术需求及创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下一步科技创新工作安排



附表2:产值1000万以上重点企业“三清零”汇总表


填报单位:

三清零内容

企业数量

备注

科研条件平台



高新技术企业



产学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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