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及时充实专家库队伍,根据《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
《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征集专家分为产业技术、管理、财务、文创四大类。入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领域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具有承担相关科技评审(评估)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对在行业有突出成就,且在时间和身体条件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咨询)工作的,可放宽到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产业技术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在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8年以上;
(3)博士毕业并在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4)经市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
(5)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前三名);
(6)高级技师;
(7)已产业化应用的发明专利实际发明人(前三名)。
2.管理类专家。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产业技术专家(1)-(4)条件之一;或具备以下条件:上市公司、高成长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国家级科研平台、载体高级管理人员,科研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产业发展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专业人士。
3.财务专家。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工作 5 年以上。
4.文创专家。具备与产业技术专家(1)-(4)条件之一,或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师及以上等称号的专业人士。
5.其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特长、行业认可度高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提交自荐材料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
二、专家库管理
《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常年受理、不定期更新机制,符合条件的专家、特殊专业人才申请入库以及在库专家信息变更可及时将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材料和个人变更信息,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集中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瑛 余鑫梦 蒋雪妍
电子邮箱:qbs333@126.com
材料受理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16号楼(左侧)一层116
赣公网安备:36020202000047号
